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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安康学院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1-04-21 11:08  关注: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我校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范围包括:

一)专项项目:大思政体系建设专项、共青团工作专项、“揭榜挂帅”试点专项、科研平台专项、应用开发类专项、双百工程扶贫专项。

二)重点项目:申请者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结合学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围绕地方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所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

三)一般项目:申请者应为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

主要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研究,培育科研骨干,为申报更高层次项目奠定基础。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专项项目

1.大思政体系建设专项

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围绕思政育人体系、三全育人等方面自行拟定题目资助额度:资助1万元。

结题要求:项目结题的必要条件为高水平期刊或重要报刊发表论文1篇,或获批1项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2.共青团工作专项

共青团工作专项旨在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学术研究和理论创新,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深化我校共青团改革攻坚提供智力支持。

研究方向:“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育人模式构建;新媒体环境下团学宣传思想工作研究;校园文化产品开发与应用研究;共青团巩固和创新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新时代共青团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大学生第二课堂有效实施及育人成效评价研究;志愿服务实践育人活动机制建设研究;“班团一体化”运行模式研究;共青团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研究等。

资助额度:资助1万元;

结题要求:1.课题研究报告;2.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获批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共青团研究课题1项

3.“揭榜挂帅”专项

结合校级征集选题和安康市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难题发布项目指南,以及《安康学院服务安康经济社会发展行动方案-科技部分》的主要任务开展,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4.科研平台专项

科研平台建设专项项目主要支持由学校进行考核的科研平台(见附件5)。每个平台可申报平台专项项目1项,所申报项目应进一步聚焦所属平台研究方向,高质量完成平台年度目标任务。

资助额度:资助1-2万

5.应用开发类专项

聚焦我校提高管理效能、优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师生质量等实际需求,制定或开发实际可用的管理软件、应用程序等,择优资助。

资助额度:资助3-5万

结题要求:提交的软件成果等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和推广价值,优于同类可购买软件的应用效果及价格、获得同行专家认可。

6.双百工程科技帮扶专项

围绕白河县木瓜、茶叶等特色产业,解决产业、企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鼓励教师与白河县的企业(合作社)联合申报。

资助额度:资助2-3万元

结题要求:利用成果开展科技服务或技术成果进行技术转让,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二)重点项目

申请人资格:原则上申请者必须是近三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但未获批立项的教科研人员。重点项目提倡优先培育国家两大基金项目或省级重点重大项目和省级科技成果,鼓励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科研骨干教师联合企业申报。

资助额度:项目连续资助3年,每项资助3万元/年(年度检查合格)。

结题要求: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或成果推广,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获批国家两大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省级重大重点项目1项;或获得省级科技/社科成果1项;或同行专家认可的创新成果。

三)一般项目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研究期间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纵向项目,已获得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的不得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2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1万元。

结题要求:获批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发表1篇高水平论文。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的申报。

2.主持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格。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4.课题组须吸收一定数量的高年级本科生参加。

5.鼓励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研究,重点资助解决地方问题的科研项目。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缺乏科技创新,低水平重复研究、验证性试验;

﹙2﹚基础研究要有原创性和开拓性,以原有的博、硕士论文为蓝本的重复性研究不予支持,申报时需提供硕士博士论文摘要及目录复印件;

(3)撰写不规范、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报书。

(4)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评审。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科研平台专项项目申报者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两份、活页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交科研处。

2.其他项目申报者统一于5月20日由二级学院统一将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两份、活页一式五份、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报科研处项目管理科。二级学院审核不认真或支撑材料不全的项目申请书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学科办联系。

联系人:谢蕊   电话:0915-3261932

马媛   电话:0915-3261702

科研处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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