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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报2018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8-03-26 09:43 院办 关注: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2018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和省“两会”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要求,聚焦“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突出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方向和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研究导向,不断提升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研究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积极为全省践行“五个扎实”、实现“追赶超越”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

     1、项目选题。选题必须符合《通知》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项目选题并选择以下16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2、学科分类。共分16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三、申报要求

     1、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一般不超过5人,主要参与人每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2、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作撤项或终止处理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今年项目。

     3、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研究报告一般要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四、受理时间

     请申请人将《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两份)、《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六份)及相应电子版交各学院,由学院统一于2018年5月11日前报送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所有纸质材料均要求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 黎欢吉,3261932。QQ:270031476

科研处

2018年3月26日

附件【附件1.2018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课题指南.docx
附件【附件2.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样表).doc
附件【附件3.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样表).doc

上一条:转:关于做好2018年西部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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