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8〕14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
1.申报范围及条件
学校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校领导不在申报范围。
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附件2)第二章第七、八、九条规定执行。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执行,行业未出台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暂按教授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执行。
2.申报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注重业绩,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8年)》(附件3);
(2)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初审,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产生拟聘人选、公示,并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议;
(5)省教育厅核准。
3.申报材料及要求
(1)《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8年)》(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时报送),请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8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附件4)规范填写;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校领导申报教授三级岗位的还应提供课时证明,按照附件4要求排序、装订(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时报送);
(3)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时报送);
(4)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同时报送);
(5)请各二级单位于10月10日12: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师资科(人事处103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考核
1.考核对象
根据《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规定,省属高校教授三级岗位实行聘期管理,聘期一般为五年,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参照执行。本次对我校2013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2.考核程序及材料
各相关二级单位成立不少于7人的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采取个人总结、内部评议、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必要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加评议。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聘期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总结,按要求填写《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2018)》(附件6),并提交表格中成果的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二级单位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二级单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按照上述考核方法进行考核,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意见,拟定考核等次,并将《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2018)》及支撑材料复印件于10月10日12:00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纸质版一式一份,登记表电子版同步报送);
(3)学校考核。学校成立聘期考核工作小组,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考核,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三、工作要求
1.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政策性强、导向作用好、广大教师高度关注,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严格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省教育厅。请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格式和时间要求上报材料。
联系人:王璐 黄志贵 电话:3261706
附件:
1.《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8〕14号)
2.《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
3.《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8年)》
4.《<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8年)>填表说明及报送材料要求》
5.《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
6.《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期考核登记表(2018)》
人事处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