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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语言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规定 (2021年修订)

2022-06-09 09:10  关注:

为加强语言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外语学院成立实验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外语学院院长和外语学院党总支书记担任,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实验实训中心副主任、实验室管理人员、开展实验实训工作的教学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是在实验室中心主任的指导下,由外语学院实验实训室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施,确保各语言实验室、实训室的安全运行;

2.语言实验室、实训室的专职管理人员为外语学院实验室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以及场地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3.实验室管理人员须掌握所负责实验室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定期检查维护,保持设备运转正常;

4.语言实验室实训室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5.积极宣传、普及实验室安全用电常识。对初次使用实验室的师生须提前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6.语言实验室实训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日常安全管理严格做到“四防、三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关窗、关电;查设备);

7.管理人员须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完好性与有效期,熟悉器材的使用方法;

8.语言实验室内禁止吸烟,不得将液体类物品或其他易引起线路故障的物品带入实验实训室;

9.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主动开展做好下班后、周末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好相应的日常检查等相关工作;

10.积极表彰先进,严肃查处事故。对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外语学院将通过不同形式给予表彰或奖励。因工作失职或其他不规范行为造成实验室实训室安全事故,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造成财产损失严重的,应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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