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室是外语学院语言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语言室安全是一切语言室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为了确保语言室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凡进入语言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予以遵守。
一、要保障人身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遵守语言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救助知识。
二、建立健全语言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开展语言室安全工作教育、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确定每个语言室的安全工作责任人,统一制牌悬挂门上,便于督查和紧急情况的联系。
三、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巡查制度,坚持每日查、每周查、每月查和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并由学院主管语言室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语言室进行例行检查,规定每月不少于1次,记录检查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并限时整改。(重点检查:用电部位是否安全措施到位?安全通道、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安全标识是否正确?是否有其它何安全隐患?)
四、进入语言室工作和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语言室有关规章制度。未经语言室或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语言室的设备、设施,学生要服从指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或擅离职守。语言室管理人员下班前或最后一个离开语言室的人员,离开时要认真检查门窗、电源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语言室。
五、语言室的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必须依法进行消防申报审批;电气线路的安装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保证达到国家技术标准,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语言室;增加大功率电器设备时,应经有关部门审核,看其是否超出语言室设备容量。电器设备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值班制度。
六、语言室设备的设置和器材的存放必须遵循安全、科学、规范、整洁、有序的原则。课后应做好语言场所及器具的清洁、整理,安全有序地存放好所用过的设备器材。
七、加强语言室设备管理,易发生重大火灾的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结合语言室特点制度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并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
八、为保证人身安全,进入语言室的所有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卫生,不得在语言室内吃东西。语言室内禁止吸烟。不得用明火取暖,严禁违章搭电或超载用电。严禁放置私人物品如自行车、家具等。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带陌生人进入语言室。
九、对违章操作,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污染、中毒、人身重大伤害、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语言室工作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学院、保卫处、语言室及设备管理处和公安部门报告。对隐瞒不报或缩小事故真相者,应按有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