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保障我院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安康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二、责任管理对象与主要内容
1. 本体系的“实验室”是指全院开展教学的6个实验场所。
2. 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设施、用电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实验场地安全、消防安全等。
三、分级管理体系及职责
建立“院长、书记—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室使用教师”四级责任体系。
1. 学院院长、书记是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
2.学院分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副院长的主要职责为:建立、完善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体系(学院、实验室两级)和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组织、协调、督促实验室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织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与评估,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组织本单位实验室技术安全宣传、教育与考核;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的人员、实验项目与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准入。
3. 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的技术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建立;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织、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实验项目和实验建设项目安全申报;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积极有效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4. 实验管理人员是所在实验房间的直接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房间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实验房间技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健全和执行本实验房间安全规章制度;负责本实验房间技术安全设施及安全标识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本实验房间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考核;负责该仪器设备的使用安全监管与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准入;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
5. 实验室使用教师应对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和自身安全负有责任。要需接受学校相关部门、二级单位和实验室组织的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必须遵循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和掌握实验室技术安全应急方案、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设施和用品的位置和用法,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配合各级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做好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四、实施与保障
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
2. 学院每年有实验室安全常规经费预算,确保实验室安全检查中的隐患整改能够顺利实施。
3. 自本决定执行始,各层级应与学院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学工部应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
4. 实行实验室安全一票否决制,作为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与相关办法若与国家、学校等相关法规、政策、办法相抵触,执行上级管理部门的意见。本规定由外语学院负责解释。